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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力与社会公平正义并重
作者: 卢周来 | 2007年02月26日 20:50 | 栏目: 一般分类(707) 点击 | (3) 评论 | 本文地址: http://luzhoulai.blshe.com/post/6/22693
这是中央与时俱进的新提法,值得我们重视
新华社今天发表了温家宝总理的长文《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 》,其中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有两项历史任务,即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这是中央第一次使用这样的提法,其中的含义十分值得我们关注。原文摘抄如下:“我国正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这个"不发达"首先当然是指生产力的不发达。因此,我们一定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但讲初级阶段,不光要讲生产力的不发达,还要讲社会主义制度的不够完善和不够成熟。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就告诉我们,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必须认识和把握好两大任务:一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极大地增加全社会的物质财富;一是逐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极大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促进社会和谐。上述两大任务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是统一的整体,并且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一系列不同发展阶段的长久进程中。没有生产力的持久大发展,就不可能最终实现社会主义本质所要求的社会公平与正义;不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相应地逐步推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就不可能愈益充分地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活力,因而也就不可能持久地实现生产力的大发展。我们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离不开对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认识和全面把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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